《中国酒文化故事》大讲堂第二十三讲——郭五林: “中国酒的第一”的故事之十三、十四、十五

发布时间:2020-04-03 13:41:16 | 来源:中国网中国酒 | 作者:亦可 | 责任编辑:刘珂延

4月2日晚8:30,由中国网·中国酒频道主办、宜宾学院中国酒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郭五林教授发起并主持的《中国酒文化故事》大讲堂第二十三讲——《“中国酒的第一”故事之十三、十四、十五》圆满结束。

本期,郭教授继续为我们分享了历史上国家管理酒的许多第一措施。在直播中,郭教授指出,中国历史上一直对酒都有各种管控,或紧或松,直至今日,对酒的各种管控也在不断的完善中。 

郭教授说,有时候国家出现灾情,粮食欠收,统治者便会下令禁酒,就算你是地主,也不能私自酿酒,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惩罚。古代生产力落后,百姓辛苦耕作一年,所得存粮不多,而饮酒不但会上瘾,还会带来社会的奢糜之风,大量浪费粮食。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统治者会制定适应社会发展的酒政。 

(郭教授正在直播中)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不能公款饮酒但接待外地客人可以饮酒

北魏后期,烽烟四起,各地农民起义和地方叛乱此起彼伏。国家军费开支庞大,国库吃紧。据《魏书·食货志》记载:“正光后,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国用不足,预折天下六年租调而征之,百姓怨苦,民不堪命。有司奏断百官常给之酒,计一岁所省,全米五万三千五十四斛九升,蘖谷六千九百六十斛,而三十万五百九十九斤。其四时郊庙,百神群祀,依式供营。远蕃使客,不在断限。”

意思就是说,为了弥补军费不足,北魏孝明帝预征了全国6年的田赋,不再对官员供给酒,但接待远藩使者可以供给酒。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有关预征税的最早记载,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不能公款饮酒的雏形。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取消酒坊官方垄断经营允许民间参与经营

隋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入住新宫之后,便着手改革赋役制度。在《食货志》中这样记载:“开皇三年,帝入新宫。先是,尚依周末之弊,官置酒坊收利。至是,罢酒坊,与百姓共之,远近大悦。”

意思就是说,将酒坊经营权开放给百姓,在当时,一同开放的还有盐池盐井。这可谓是“让利于民”,却也达到了“民富国强”的目的。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酒税20%的时间

公元928年,明宗天成三年,诏诸道州府任百姓纳曲钱,自造私曲,酝酒供家。

《册府元龟》:“其京都及诸道州府县镇坊界内,应逐年买官曲酒户,便许自造曲,酝酒货卖。仍取天成二年正月至年终逐户计算,都买曲钱数内,十分只纳二分,以充榷酒钱。” 

直播的最后,郭教授将中国历代的酒政逐一分享。因有清晰时间线的梳理,不少观看直播的粉丝纷纷表示,郭教授的酒文化课,通俗易懂,真不愧是人人都能听懂的酒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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