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总第286期)。
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来尚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宿迁市洋河镇润洋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河镇优曲酒(475mL/瓶、2019/2/28),酒精度(20℃)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9.0%vol,标准值为41.0-43.0%vol。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还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企查查显示,宿迁市洋河镇润洋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