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大酒企之樟树贡酒总酯、丙酸乙酯、固形物三项指标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1-09-07 08:35:32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李红茹 | 责任编辑:君君

2021年8月25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32期)。

由赣州市虔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樟树市樟树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樟树贡(特香型白酒,500ml/瓶,图形+文字,2013/6/11),总酯、丙酸乙酯、固形物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为1.85g/L,标准值为≥2.00g/L;丙酸乙酯检验结果为13mg/L,标准值为≥20mg/L;固形物检验结果为0.95g/L,标准值为≤0.7g/L。

固形物是指白酒在100~105℃水浴条件下将乙醇、水分等挥发性物质蒸干后的残留物。固形物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固形物超标会造成酒体失光、浑浊、沉淀,影响白酒的感官与质量。固形物检测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白酒所用的水质差,生产处理技术不到位或过量添加增香物质等。

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如果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薄。总酯不达标,有可能是出厂前质量控制问题,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酯含量偏低;还有可能是自然存放过程中的酯降低,浓香型白酒在存放过程中,会出现总酯降低、总酸增加的现象,可能导致出厂检验时总酯合格,但时间长了低于国家标准。

第三方数据显示,樟树贡酒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西樟树贡酒厂,2001年经过产权改制,由国有转为民营,为江西省十大重点酿酒企业之一。

樟树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樟树贡”牌樟树贡酒被誉为江西典型兼香型白酒,主要产品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连续四届被评为“江西名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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